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94号),现就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7日―2009年1月7日;
2、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2月18日―2009年1月8日;
3、考试时间:2009年5月9、10、16、17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4月10日―5月8日。
二、报名方式及申报材料:凡申请参加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行报名。报考者须携带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到本人所在地区卫生局报名。厅属单位、厂矿、企业医疗单位的报考者到本人单位人事科报名,驻军医院的报考者经医务处统一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各州、地、市卫生局及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及报考人员名单审核签章,统一于2009年1月8日前报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地址: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
三、相关事宜:
1、2009年临床医学等部分专业仍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
2、报考者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3、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并提交成绩单。
4、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
5、对未列入考试科目的的藏(蒙)医、药专业,由我省组织命题,考试时间、科目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步进行;
6、参加护理专业资格考试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7、全国考试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省内合格成绩不实行两年滚动。
五、照片要求:考生网上报名时严格按照网上照片制作要求采集照片。
六、考试教材:为维护考生利益,杜绝盗版教材流入系统发行,考试教材由各单位汇总后报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征订。
七、考试收费:报考初级资格考试费每科目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每科目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