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关于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地区2009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东城考点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专业设置、考试成绩管理办法、考试科目及时间、收费标准等请登录

  ①http://www.21wecan.com.cn中国卫生人才网

  ②http://www.bjwsrc.org北京卫生人才网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1、考生网上报名(请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或png格式白色背景证件照片)

  时间:2008年12月17日-2009年1月7日

  网址:http://www.21wecan.com.cn中国卫生人才网

  2、东城考点现场确认

  时间:2009年1月4日-2009年1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地址:东城区东四十一条83号东城区卫生局107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3、现场确认携带材料

  ①《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

  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 医学教 育网搜集整理 原件及复印件和执业医师(护士)注册证书原件

  ⑥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上传同版照片2张;

  ⑦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需提供在教学、综合医院

  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2009年毕业的学生由学校提供证明)

  ⑧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

  中心统一印发的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4、注意事项:

  ①《报名表》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章,人档分离的考生须在《报名表》上同时盖受聘单

  位章和档案存放单位章

  ②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

  作满2年“的证明

  ③凡符合“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

  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条件的考生,须由单位出具

  在岗并同意提前申报的证明

  三、咨询电话:64028194 64044307 6402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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