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龙卫人〔2007〕6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和省人事厅、卫生厅的安排,2008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7、18、24、25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90号)和《福建省2008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龙岩考点报名办法》。
二、报名时间:按照《考务工作计划表》安排,我市各报名点应于2007年12月18 日前完成本区域内考生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上报审核和信息上传市卫生局等工作。
三、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设立报名点,负责对所属人员的网上报名指导、现场确认工作;非卫生部门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县、(市、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市卫生局不直接受理个人报名。
四、各县(市、区)及市属单位报名点12月3日至7日进行现场确认,《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中工作人员填写部分,现场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填写并签名,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加盖公章,考点审查意见、人事部门审查意见栏由报名点所在县(市、区)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局、卫生局公章。
五、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中,近期2寸彩色(蓝底)同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贴在《考试申报表》右上角空白处,相关证件复印件应随《考试申报表》于12月15日前汇总上报市卫生局再审核。
六、考生学历、学位的有关认定方法按照闽人发〔2007〕190号文件执行。
七、考生中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临时人员和私人诊所、药店工作人员信息汇总成册(表样附后)并附上其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报送市卫生局,在考点信息上传考区的同时上报省卫生厅审查。
八、考生中申报护理初级(士)的人员的有关报名信息汇总成册(表样附后)并附上其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市卫生局,在考点信息上传考区的同时上报省卫生厅审查。
九、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用书征订办法仍按原渠道进行,书目及价格另行通知,请及时做好征订工作。
各报名点应将考试有关信息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考生报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指导和现场确认,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福建省2008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龙岩考点报名办法》已在龙岩市人才网公布(网址:www.lyrcw.com)。
考务工作计划表
具体工作 完成时间
网上报名 2007年11月10-30日
各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 2007年12月3-7日
各报名点上报材料 2007年12月10-12日
各报名点上传时间 2007年12月15-18日
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007年12月25日前
考点上报考区材料 2007年12月27日前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
安排考生座位 2008年2月20日前
打印准考证 2008年4月15日-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