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士级资格: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报考师级资格:(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5年;(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2年;(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资格:(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二、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报名点设在当地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城区社会办医机构报名点设在丽水市医学会(丽水市灯塔街284号咨询电话:2264712、2535688、2091279)。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今年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自2007年11月10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两份。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

  四、考生报名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三)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考护理初级士需提供4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相片背面清楚地写上姓名、单位、报考级别和专业);

  (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五)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五、报名确认。200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报名点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市直单位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统一交市医学会;城区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到市医学会报名确认;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由当地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统一交市医学会确认。

  六、考试方式 .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七、考试时间

  (一)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18、24、25日 8:30一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二)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一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八、准考证制发工作。自2008年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

  九、其他。关于考试的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上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丽水卫生网,网址:http://wsj.li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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