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关于领取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各考生:

  请已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于2007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凭成绩单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成绩单的考生凭身份证领取。

  2007年考试成绩合格,未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前交表,并于2008年1月10日后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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