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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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职称考试介绍

2000年,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要求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卫生系列医、药、护、技各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逐步实行以考代评和与执业准入制度并轨的考试制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办法取得。

随后,卫生部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和《关于<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报名政策及考试相关规定。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根据文件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医、药、护、技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一、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中级主管护师考试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二、资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二)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三)高级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拟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卫生资格考试组织机构

据文件规定:人社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卫生部、人社部成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分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和技术等专业组)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考区。省级卫生、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设立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考试管理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

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为考点,考点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

考场一般设在具有计算机设备的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考试定点学校设主考1人,副主考2—3人。

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请参考2018年考试报名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2018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9日。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进行申报。

1、考生登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提交报名申请。

2、注册用户名:考生登陆后,点击“个人报名入口”,在登录页面先注册用户名、设置登录密码、填写校验码,登陆到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系统不提供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功能。

每个用户名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用户名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3、填写申报信息:考生请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照就近的原则选择考区、考点,凡因弄虚作假、填报信息错误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影响后期证书的发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短信通知: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填写真实的手机号,考试重要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定期免费发送。

5、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具体要求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或者小二寸照片,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

6、打印申报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妥善保管,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7、修改信息: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并保存,须重新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仔细核对,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右上角验证码号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以后两位数字最大的版本作为最终版本来打印申报表,用于现场确认。

8、历史考生: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上一年度使用的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实现滚动计算。

二、现场确认时间

主管护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底-次年初1月份,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2018年主管护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1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考生持所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主管护师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请参考2018年主管护师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1)2018年主管护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9日。

(2)2018年主管护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1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卫生资格考试时间

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请参考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6、27日和6月2、3日,其中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6、2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卫生资格考试科目

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其中“基础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科目内科学及其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一样。“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科目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为本亚专业考试大纲所要求掌握的内容。

护理学专业(中级)包括: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六个亚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相同;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按能力根据报考亚专业的不同,所考核的内容不同。其中护理学专业(368)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所要考察的内容见大纲中标注“*”部分。

专业实践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实践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强调知识的综合应用,因此考生应全面复习相关学科内容。

护理学专业(中级)考试科目与内容对应关系见表一、二,详细内容请参见考试大纲。


表一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对应关系表

科目 内容 所占比例
基础知识 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辅助检查 内科35%、外科35%、妇产科15%、儿科15%
相关专业知识 护理健康教育学、医院感染护理学、护理管理学 护理健康教育学30%、医院感染护理学35%、护理管理学35%

表二 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对应关系表

亚专业 专业知识 专业实践能力
护理学 内、外、妇、儿各专业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
治疗要点(内、外各占30%,妇、儿各占20%)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综合护理内容
(内、外科各占30%,妇、儿各占20%)
内科护理学 内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内科护理学内容
外科护理学 外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外科护理学内容
妇产科护理学 妇产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妇产科护理学内容
儿科护理学 儿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儿科护理学内容
社区护理学 社区护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等内容 社区护理学内容
主治医师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内科学专业(注:部分地区2021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

1、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报名参加2021年度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内科学工作的人员;凡报考内科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2、报名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注册执业医师后,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执业医师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卫生医疗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4、凡符合上述所规定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从事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并根据自己所在科室报考相关科目。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主管护师报考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注:部分地区2021年主管护师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2、(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报名参加2021年度中级主管护师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6、《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成绩管理

卫生资格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2018年主管护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于8月2日公布。2018年主管护师考试成绩单打印时间为8月20日-12月31日。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卫生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中级主管护师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护理学(中级)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护理学(中级)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中级)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中级)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中级)专业的考试。

2、异地考生

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护理学(中级)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护理学(中级)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中级)专业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中级)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中级)专业的考试。

护理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高级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拟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卫生资格考试通过标准

卫生资格考试成绩各科目均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