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刑法一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8页

  第一章 刑法概说

  基本要求:

  了解:刑法的概念、机能、目的以及刑法的体系与结构。

  理解:刑法的性质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理解并懂得如何贯彻落实【2008年删除】刑法的基本原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解释刑法的各种方法,刑法的适用范围。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

  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刑法的性质和任务【2008年删除】 刑法的性质与机能【2008年新增】 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罪刑相|法,律;教育m网\整理|适应原则

  第三节 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 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 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 刑法的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概说

  基本要求:

  了解:犯罪的理论分类。

  理解: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以及犯罪的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之间的关系。

  熟悉并能够运用:犯罪的法定分类,运用犯罪的基本特征分析案件【2008年删除】,犯罪的基本特征【2008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理论分类(重罪与轻罪 自然犯与法定犯 隔隙犯与非隔隙犯) 法定分类(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 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

  第三章 犯罪构成

  基本要求:

  了解: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犯罪构成的分类。

  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特点与意义,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确定方法。

  熟悉并能够运用: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犯罪构成理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熟练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疑难案件。【2008年删除】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法定性 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 犯罪构成与社会危害性的统一性犯罪构成的重要性) 犯罪构成的分类 犯罪构成要件

  第二节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分类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第三节 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客观要件概述 危害行为(作为 不作为【2008年删除】)(行为的实质 行为的表现形式 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2008年新增】) 危害结果(危害结果的特征 危害结果的种类 危害结果的意义)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概念 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点 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 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2008年删除】

  第四节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概述 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 特殊身份)

  第五节 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概述 犯罪故意(故意的概念 故意的种类 故意的认定 事实认识错误【2008年新增】) 犯罪过失(过失的概念 过失的种类过失的认定)无罪过事件【2008年删除】 犯罪的目的与动机(犯罪目的犯罪动机) 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 期待可能性【2008年新增】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认识错误的概念 法律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2008年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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