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大命题趋势预测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2页

“新增必考”,涉及新增法律法规和大纲中新增的理论考点,在2010年试题中得到了全面证明。从理论法学中唯一增加的“法律规则与语言”到法制史中唯一的“谋杀和故杀”,到让人大跌眼镜,号称本年司法考试最简单一题的司法制度中检察官的要求中把“严明”改为“文明”,这些理论考点的考查力度都很大。至于新增法规,如经济法的《城乡规划法》、《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侵权责任法》等都进行了考查,而且对新增考点的考查往往比较简单,只需掌握法条的规定即可。

社会热点方面,比如经济法对商业银行的监管问题进行的考查,就体现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对银行业进行监管,以预防和应对金融危机的问题等都得到了命题人的青睐。

三、2011年司考趋势预测

从宏观环境上分析,2011年司考的人数会保持稳定,略有下降,但是,司考真题的难度会有所上升,并且实际的通过率会有所下降。

从微观试题上分析,2011年司考将会体现考查角度上的“客观题主观化”和知识储备上“法条理论化”的趋势。具体如下:

更注重考查灵活运用能力。此届前三卷的命题加大了“客观题主观化”的命题力度,绝大多数试题(尤以卷二、卷三为要),尽量以小案例(实例)的形式出现,以考查考生运用相关法条、法理来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力避“客观题客观化”的命题方式。“客观题主观化”代表了以后的命题发展方向。

加大对法学理论素养的考查。这一点不仅直接体现在卷四论述题的继续存在加强,也体现在卷一、卷二、卷三关于刑法、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部门法学的一部分试题上,这些试题往往并无直接的法条依据,而需要娴熟运用各个部门法的基本法学理论予以解答。

注重往届试题的复习。这是一贯强调的,也是网校成功之处之一。由于司考考查知识点重复率相当高,这种复习方式与策略的功用是不言自明的。可以预见,此类情形会在以后的司考命题中继续上演。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因此,每到分析真题、预测未来的时候,总有人在暗自庆幸,庆幸自己掌握了司考考查的三个铁律:重者恒重、新增必考和综合创新,在复习思路和复习策略上有所调整,从而实现了梦想,也总有人在后悔中抱怨,抱怨2010年司考的题目质量太差,但是背后的却是,难题和偏题只是考生到600分的障碍,而不是360分的绊脚石,因此,只要认真总结真题中的经验,才能真正提升自己,从而为2011年通关打下基础。

以上的分析希望对2011年考生有借鉴作用,希望助考生一臂之力!预祝大家2011年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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