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银行主要业务
一、存款业务
1、相关存款政策
时间 | 政策类别 | 内容 |
1999.11.1 | 利息税 | 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应缴税率为20%。 |
2000.4.1 | 个人存款账户实行实名制 | |
2004.10.29 | 存款基 准利率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下限,允许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下浮存款利率。 |
2005.9.21 | 计息 | 活期存款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
2、个人存款(储蓄存款)业务
种类 | 细分 | 业务内容 |
活期存款 | 1元起存,存款计息起点为元,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利息算至分位(四舍五入)。除活期存款计算复利外,其他存款一律不计复利。除活期、定期整存整取外,其他存款种类的计、结息原则由各行自己把握:可选择360天或365/366天的计息期,可选择积数计息(每日余额合计数*日利率,多用于活期计息)或逐笔计息(本金*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多用于整存整取定期计息)。 | |
定期存款 | 整存整取 | 50元起存,存期有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 |
零存整取 | 5元起存,存期有1年、3年、5年。 | |
整存零取 | 1000元起存,存期有1年、3年、5年;支取期有1个月、3个月或半年一次。本金可全部(不可部分)提前支取,利息期满时结。 | |
存本取息 | 5000元起存,存期有1年、3年、5年;可以1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本金可全部(不可部分)提前支取,不得提前支取利息。 | |
定活两便 储蓄存款 | 开户时不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随时可以支取,银行根据客户存款的实际存期按规定计息。 | |
个人通知 存款 | 5万元起存,开户时不约定存期,预先确定品种(一天、七天通知储蓄存款两个品种),支取时只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银行以约定支取日期及金额。 | |
教育储蓄 存款 | 50元起存,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免利息税。针对小学四年级(含)以上学生。存期分为1、3、6年,利率分别按1、3、5年期整存整取利率。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 |
注:逾期支取利息以原存款本金为计息基数;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同本金一并支取,以活期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