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科目大纲及修订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3页

  修订说明

  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以及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总体思路和设计,特别是2006年试点考试的经验,我们组织修订了本次  根据试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试点后对各行的针对性调研,根据各行放映突出的问题,尤其是考虑到各行自有的岗位考核体系以及业务培训的内容,本着“共性、互补性”的原则,修订了本次  本次大纲专为商业银行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相关专业岗位的从业人员所设计,以满足个人理财从业人员入门资格基本要求为目的,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专业考试科目。
  本次大纲的内容包括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操守和相关法律法规等三个部分,涵盖了银行个人理财从业人员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活动中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个人理财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理财产品、理财顾问服务、理财产品销售、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                 
  此次  1、专业知识部分
  (1)强化了“金融市场”部分内容。根据调研的情况各行新入职员工尤其是非金融专业背景的,对该部分内容缺乏系统的全面的认识,不利于对各个金融工具以及理财产品的理解,从而无法正确从事理财产品中对客户的必要性风险揭示和风险收益分析。
  (2)修正了“理财产品”部分内容。根据调研过程中各行的反映。目前各行金融创新不断推陈出新,各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市场侧重点和差异化比较突出。故对“理财产品”部分内容做了修正,着重突出了理财产品的理财特性分析,弱化了理财产品描述和分类。
  (3)增加了“财务分析”部分内容。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方向上,无论是理财产品的销售和理财顾问业务都需要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以及财务风险进行必要的分析,新增的这部分内容,正是针对我们的从业人员进行客户分析的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
  2、专业技能部分。
  (1)增加了“个人理财销售”部分的内容。由于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尚处在初期阶段,银行目前大多还停留在理财产品销售阶段。特别是针对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不当销售和错误销售问题,增加了该部分考核内容,目的是强化理财销售过程中的规范化问题。
  3、去掉了“理财业务营销”部分通过试点考试后的广泛调研,根据各行反映的该部分考试题目缺乏客观性以及各行目前营销手段和市场定位多元化的情况,此次  4、法律法规部分。
  (1)着重加强了“职业道德操守”部分内容。由于我国银行业职业道德操守的出台,我们认为虽然该部分考核和公共基础模块相重复,但是作为个人理财业务的从业人员应该强化该部分内容的掌握,尤其是对该部分的认知和熟识。
  (2)加强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部分内容。根据我国银行业目前重点强调问题,我们认为也应该对理财从业人员强化该部分内容的考核。
  最后,此次纲的各部分的考核比重也做了调整,重点突出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操守部分。该部分内容考核比重不低于40%.目的是突显理财业务“从业合规、执业有德”的原则,能够让我们的从业人员真正做到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以构建长期客户关系为目的的从业标准和执业诉求。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