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统计局、人事局,市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2007]22号)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1、报考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人员必须持有新换领的《统计从业资格证》。其他条件仍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
2、考试报名以属地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在“杭州统计信息网”(网址:www.hzstats.gov.cn)“统计表式下载”模块处下载“2007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按规定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条件见附件3),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二张。报名时,还需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和《统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各区、县(市)所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到各区、县(市)统计局报名,并经各区、县(市)人事局审核后向市统计局报名;省、市级各部门将名单汇总后到市统计局报名;驻杭中央部属单位、部队和省、市直单位的统计人员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到市统计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杭州市统计局办事窗口(莫干山路2号市府大楼西裙房一楼)。
咨询电话:85252746,85253216。
3、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9日-11日,逾期不再受理。
4、各级人事、统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要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二、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1、考试时间为 2007年10月21日(星期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2、全市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场设在杭州市区。
三、其他
1、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底。
2、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3、各区、县(市)纲和考试用书的订购数,务必在5月20日前上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报考人员的建库软盘(程序同去年)必须在6月10日前上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4、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纲、教材费收取标准如下:
级别 考试费 教材费 合计
中级 210 68 278
初级 105 36 141
上述费用由各区、县(市)统计局在5日20日前统一上交市统计局人教处。汇款地址及帐号如下:
帐户名称:杭州市统计干部培训中心
帐 号:87208100093417
开 户 行:杭州市商业银行市府大楼支行
杭州市统计局
杭州市人事局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