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形式:客观判断题及主观问答题
考试内容和要求:
本科目考试内容以现行《保险法》为主要依据,并涉及与保险公司经营有关的税法、公司法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对《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掌握保险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即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主体、关系人和辅助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等内容;掌握保险公司的设立形式、条件、程序和终止;熟悉和掌握保险经营规则和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熟悉与保险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法知识。
A. 保险法(分数比例约为50%)
1. 保险法的概念、内容
2. 保险合同法
3. 保险业法
B. 民法(分数比例约为30%)
1. 民法概述
2. 自然人
3. 法人
4. 民事法律行为
5. 代理
6. 诉讼时效与期限
7. 物与物权
8. 债权
9. 合同
10. 亲属
11. 继承权
12. 侵权行为
C. 税法(分数比例约为15%)
1. 税法概论
2. 营业税法
3. 印花税法
4. 企业所得税法
5. 个人所得税法
D. 公司法(分数比例约为5%)
1. 公司概述
2.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3. 有限责任公司
4. 股份有限公司
5. 关联公司
参考书目:
1. 《保险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许崇苗 李利著 中国法律出版社 2002年10月第1版
2. 《保险法新论》 肖梅花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解释与实用指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编 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11月第一版
4. 200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指定教材,财政部CPA编委会
5. 《保险规章制度汇编》(1999-200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编(注:因《保险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和《保险法新论》在《保险法》修改前出版,要注意法律修改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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