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是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推出的面向社会、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开放的非学历证书考试,是主要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水平考试。现将我省2010年上半年第31次NCRE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开考级别、科目及考试形式
以上各个级别的上机考试环境全部在WindowsXP下进行。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年龄、职业、民族和学历,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直接选考本次开考级别中的任何一个级别(含笔试、上机)的考试,不能只报笔试或只报上机。只有上次考试(以第30次合格成绩为准)笔试或上机考试单科成绩及格的考生,才能只报考不及格科的考试。
三、NCRE成绩的使用
(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00]68号和[2004]148号文件规定:
1、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2、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24)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3、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二)根据云招考传[2006]31号文件规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时,获得NCRE一级B、一级证书的加10分;二级证书的加15分;三级、四级证书的加20分。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 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14日至24日。
(二) 报名地点:按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全省均在各考点报名(考点分布见第六条)。考生可在当地就近选择考点报考,不得跨县(区)报名、考试(县(市、区)未设考点的,可到本州、市所在地报考)。
五、报名手续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身份证件、户口本)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直接由考点给考生照相(相片将打印在合格证书上)及采集相关信息,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
(二)考生报名时须当面核对考点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在上面签字确认。确认以后的报名信息如有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补考二、三级的考生须向考点提出申请保留第30次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不提出申请保留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视为无保留成绩。
(四)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1999]185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每人次85元,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报名结束后,已报名的考生不得退考和变更报考内容。
(六)考生须于开考前三天内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确认考试时间和考场。
六、考试
(一) 考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