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公安系统警察招考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2页

第六部分 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种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合同履行的担保。

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六、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及其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邻接权,著作权的保护。

三、专利法:专利法和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人及其权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和程序,专利权的保护。

四商标法:商标和商标法,商标权利,商标注册,商标权的使用,商标权的保护。

第八部分 经济法

一、公司法: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竞争法

(一)反垄断法:垄断和反垄断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过度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三、市场秩序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与权益保护,经营者的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二)产品质量法:产品与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和罚则。

(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

四、宏观调控法

(一)财政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规定。

(二)税法:我国主要税种,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三)银行法: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四)证券法:证券业的运营和监管机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

(五)房地产法:房地产与房地产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预售、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房地产权属登记。

第九部分 社会法

一、劳动法:劳动基本法,劳动合同法。

二、社会保障法: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法律制度。

三、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法律责任。

四、环境资源法:环境保护基本法,自然资源法。

第十部分 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管辖和回避,辩护与代理,刑事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立案、侦查和起诉,刑事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

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主管和管辖,诉的概念,诉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民事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期间、送达,法院调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强制措施,民事审判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

三、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基本程序,行政诉讼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