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7 共3页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考职位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地区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农村警务室警务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到达指定的集合地点,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县市公安机关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农村警务室警务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阿勒泰地区人事人才网站下载),并经公安机关考察后,提交地区人事部门。
因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在该职位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由地区人事局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监督与纪律要求
1、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录工作全程监督。
2、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它
1、本《简章》由地区人事局、地区培养办负责解释。
2、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1)地区咨询电话:2123683、2126634
(2)县市咨询电话:
阿勒泰市劳动人事局:2126047
布尔津县劳动人事局:6526116
哈巴河县劳动人事局:6628660
吉木乃县劳动人事局:6181055
福海县劳动人事局:3470428
富蕴县劳动人事局:8724020
青河县劳动人事局:8821404
(3)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
附:1、《2012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农村警务室警务工作人员招录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农村警务室警务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农村警务室警务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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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培养办”
阿勒泰地区人事局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