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7 共2页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和缴费方式
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同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缴费网站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
初始报名阶段:2012年1月16日8:30开始至1月20日18:00结束。
补报阶段:2012年1月29日8:30开始至1月31日18: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二)其他相关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安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的一个单位(直属单位或分局)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2月13日至2月1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科目和内容
(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形式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其中,客观题内容涉及考生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通用知识的考查;主观题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文字材料的阅读、分析、概括、提炼和加工等环节,重点考查写作能力,拟写一篇文章。
笔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何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公安局所属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照1:2的比例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网上打印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
(三)根据招聘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被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市公安局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四)被派遣到市公安局文职岗位工作的人员,统一着公安文职人员服装。
五、薪酬标准
公安文职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每名文职人员每月薪酬不低于2100元的标准(含五险一金)。
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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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