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2012年5月27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为3:1。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时,70分以上为合格。
(五)组织体检(2012年6月上旬)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与选用(2012年6月中、下旬)
体检合格的对象为考核人选。成立考核组,对拟遴选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
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高低作为确定考核人选的条件,但不作为选用的先后排列。选用对象由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并在“漳州廉政网”、“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及人选所在单位公示7天,拟调入人选先安排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试用半年,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市纪委常委会正式研究决定调入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