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成都高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4页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2年5月30日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成都高新区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只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经递补后仍无法与遴选职位达到3:1的,取消该职位。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2012年成都高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获表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及递补情况于面试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录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自由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比例。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与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2、体检。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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