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公开选拔19名科级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公开选拔

  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力度,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中共南海区委决定,面向全市社会各领域公开选拔1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1.区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总审计师

  3.区编委办副主任

  4.区党联办副主任

  5.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6.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7.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8.团区委副书记

  9.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总统计师

  10.区教育局副局长

  11.区人社局副局长

  12.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

  13.区安监局副局长

  14.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15.区城乡统筹办副主任

  16.佛山(南海)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副局长

  17.佛山(南海)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18.佛山(南海)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

  19.西樵山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文化旅游促进局副局长

  二、时间安排

  4月9日发布公告,16日前完成单位推荐、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23日后组织考试考察等工作,5月上旬完成。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符合各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4月30日。

  (二)符合以下8种情形的,认定为具有相当职务,可根据公选职位条件报考:

  1.现任本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且任职满3年。

  2.现任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经联社社长累计满3年。

  3.担任市属一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担任市属二级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区属一级国有企业主要领导满3年。

  4.担任2009-2011连续3年纳税额超500万元的佛山市民营、外资企业的经营班子成员、主要技术负责人满3年。

  5.担任2009-2011连续3年纳税额超200万元的佛山市科技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经营班子成员、主要技术负责人满3年。

  6.担任通过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佛山市民营、外资企业的经营班子成员、主要技术负责人满3年。

  7.担任2011年度“佛山市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候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主要技术负责人满3年。

  8.获得海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

  (三)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的,还需符合《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66号)规定的下列条件:

  1.调任转任科级国家公务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工作特殊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调任县级党政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学历可放宽为大专以上。

  3.专业技术人员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必须担任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行政管理人员调任科级国家公务员的,必须在相应职级担任领导职务3年以上。

  4.调任科级国家公务员的,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2.被辞退或受开除处分的。

  3.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的。

  四、选拔程序

  这次公开选拔在区委的领导下,设立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会同各职位所在部门党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通过向各镇(街道)、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下发通知,在市内主要媒体和南海一点通网、南海组工网、人才南海网、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发布公告等方式,公布选拔的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内容。

  (二)五种方式提名推荐。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方式,提名推荐参加公开选拔的初步人选。

  1.群众提名推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镇(街道)召开全体公务员,村(社区)书记、主任、经联社长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召开在编在职干部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初步人选。

  2.区领导提名推荐。区领导按每个分管单位分别提名推荐1-2名优秀干部。

  3.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提名推荐。各镇(街道)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提名推荐1-2名优秀干部。

  4.纪检审计部门提名推荐。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区直单位纪检组长推荐1-2名优秀干部。

  5.个人自荐提名。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职位的公开选拔。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提名推荐人员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事业单位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直接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填写好《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和《个人实绩鉴定及自我评价表》一式一份(贴好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1张,并附同一底片大一寸免冠彩照1张),由所在工作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由所在单位于4月16日上午下班前报区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区公选办设在区委组织部507室。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社会人员可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到“南海一点通”(http://www.nanhai.gov.cn)、南海组工网(http://zuzhibu.nanhai.gov.cn)、人才南海网(http://rencai.nanhai.gov.cn)、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查阅下载相关资料,填写好报名表格电子版,连同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一起发到区公选办邮箱进行网上预报名,通过预审后,再通知考生将原件、复印件送到区公选办进行审核。

  电子邮箱:zzb_gxb@nanhai.gov.cn。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88号区委组织部507室,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229513,传真:0757-86235702。

  (四)资格审查。区公选办对各单位报送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公开选拔人选。

  每个职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如果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时,视情况确定该职位是否开考及考试方式,也可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的前提下,对参加人选在不同职位间作适当调整。

  (五)五种方法考察评价。采取以下五种考察方法,对参加公开选拔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1.实绩考察。采取召开述绩专题会议形式,由考生作专题发言,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近年主要工作业绩、对报考岗位的认识等。根据各考生的发言情况,结合职位需求以及人选的实绩鉴定、经历结构、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折算得分的高低,确定进入下一轮的前8名人选。召开述绩专题会议前,由各单位对考生工作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能力考察。主要采取驻点调研、分类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素质考察。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评委根据考生在讨论中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对其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等作出综合评价。

  结合领导班子搭配和岗位需求分析,开展领导干部个性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搭配和人岗匹配度的重要参考。

  4.民意考察。无领导小组讨论同时设群众考官,群众考官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按一定比例差额推荐人选,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区公选办综合考试成绩(述绩发言成绩×30% + 驻点调研、笔试成绩×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总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

  5.德才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由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差额考察对象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了解,重点是德才表现、人岗相适度等情况。

  (六)提出拟任人选。区委组织部根据差额考察情况,结合工作和优化班子结构需要,进行充分比较、人岗相适度分析后,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

  (七)研究决定人选。区委常委会对区委组织部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受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经调查属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九)任命和试用。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命手续。任职人选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非公务员经选拔并被任命为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按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66号)的有关规定调任和管理。

  五、五种形式加强监督

  为扩大群众参与度,确保选拔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采取以下五种形式,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纪委全程监督。由区纪委干部担任监督员,全程参与公选各个环节工作。

  (二)“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监督员,对公开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三)媒体全程监督。在整个公选过程中,区内主要媒体、政务微博等参与监督,并在第一时间报道工作进程,进行舆论监督。

  (四)群众全程监督。群众考官以填写公开选拔满意度调查问卷形式,对公选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进行监督评价。同时,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区公选办举报电话(0757-86328265或12380转拨分机2),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五)考生、评委自我监督。进入公选考察评价程序的考生和评委,签写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公选各项纪律,加强自律,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2.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doc

  3.个人实绩鉴定及自我评价表.doc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2012年4月9日

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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