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调动基层一线干部积极性,推动长汀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经中共长汀县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4名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14个)
(一)县直正科级领导职位(3个)
1、长汀县招商局局长1名(女干部)
2、长汀县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主任1名
3、长汀县第二中学校长1名
(二)县直副科级领导职位(4个)
1、共青团长汀县委员会副书记1名
2、长汀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1名
3、中共长汀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1名
4、长汀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1名
(三)乡镇党政副职领导职位(7个)
1、中共长汀县羊牯乡委员会委员1名
2、中共长汀县红山乡委员会委员1名
3、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1名
4、长汀县馆前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1名
5、长汀县宣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1名
6、长汀县庵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1名
7、长汀县铁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面向龙岩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长汀县招商局局长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性别要求为女性;报考长汀县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主任、长汀县第二中学校长职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含)后出生);报考共青团长汀县委员会副书记职位、长汀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中共长汀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等3个职位,年龄要求在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报考长汀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含)后出生);报考乡镇党委委员、副乡镇长等7个职位,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报考的职位都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长汀县第二中学校长职位应具有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长汀县招商局局长、长汀县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主任职位的,必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满2年;报考长汀县第二中学校长职位的,必须任中学校级领导职务累计5年及以上,具有“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报考长汀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位必须担任过小学校级领导职务,并具有“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报考共青团长汀县委员会副书记、长汀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中共长汀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等3个职位必须是现任副科级职务,或工作年限满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要求工作年限满2年;省委组织部选聘生转选调生的,在村任职时间可计算为参加工作年限);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等7个职位必须是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且在乡镇工作累计时间满10年(含)以上。报考乡镇党委委员职位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报考中共长汀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必须是中共党员;报考共青团长汀县委员会副书记职位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报考人员的任职时间、工作时间截止计算到2012年5月31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4、身心健康。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长汀县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公开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8日8:00至2012年4月11日17:30。
2、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络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3月28日起登录“长汀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http:// gkxb.changting.gov.cn )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数码彩色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容量大小在500K以下),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
公开选拔咨询点:长汀县兆征路19号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长汀县公选办);邮政编码:366300
咨询电话:0597-6831925
传真电话:0597-6813916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长汀本县的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二份(中央、省、市属单位的,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内容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及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企业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县级以上统计局出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送至长汀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长汀县以外的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先将报名登记表原件二份(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内容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及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企业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县(市)级以上统计局出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通过邮政快递EMS寄至长汀县公选办(长汀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邮政快递EMS必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寄达长汀县公选办(长汀县委组织部),初审符合条件的,按照长汀县公选办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持上述材料原件到长汀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长汀县公选办发给笔试准考证。
4月中旬左右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汀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查询本人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和有关考试事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拟选拔职位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五名者一并列入)。长汀县公选办将在“长汀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应试者可登录“长汀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查询)。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该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对象(并列第三名者一并列入)。
2、体检。由长汀县公选办统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体检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只限一次。
3、组织考察。由长汀县公选办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决定任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对考试成绩、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中共长汀县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在其工作单位和县政府公开栏、“长汀新闻”、公选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任乡镇党委委员、副乡镇长的实行一年的跟踪考察期),同时签订《长汀县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任用人选工作协议》。
四、公开选拔监督
中共长汀县纪委、长汀县监察局和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并聘请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中共长汀县纪委、长汀县监察局举报电话:0597—6832049
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97—6682380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长汀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长汀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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