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国考申论押题九大热点:职业病鉴定弊病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3页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年均产生数十万人的患病返贫,使农民工成了职业病最大的受害者,也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或者说定时炸弹。这一问题亟需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因此建议:

一、尽快修改完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适应市场经济下的新形势,使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赔偿科学化,责任化。

在司法过程中实行举证倒置。对申请职业病鉴定必须出具单位证明这样荒唐的规定必须修改;对职业病的鉴定机构及鉴定方式必须进行科学而又有序的调整,比如建立省际职业病鉴定机构互动认可机制,职业病在任意一地都可鉴定;有法可依地保证职业病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京佳公务员特别提醒:法制与制度化建设是申论对策中必须提到的部分。

二、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病的问题。

尽快建立职业卫生执法监督体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和职业病救治体系;毫不留情地打击贿赂及腐败,伸张正义,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治理企业的工作环境,对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不达标者要关停整顿,对重大事件的肇事者要按照《刑法》第135条对“劳动事故责任罪”对事故当事人和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职业病鉴定机构的法律监管,如果在所管辖的权限范围内,工作有疏漏,造成了职业病鉴定混乱,那么就要根据造成的后果轻重,来判定相应承担的渎职责任。

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卫生部门重点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劳动部门要做好企业内职工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工伤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安监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要做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部门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要加强管理,涉及到职业危害的一定要依法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检查,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如果有渎职和不作为现象,一定要追究责任。

四、积极宣传、加强教育。

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使农民工增加职业保护意识和权益维护意识,参与举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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