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3页

  (二)提升企业实力,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寻求新形势下的项目管理创新模式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企业首先转变观念,由盲目追求产值做大转向做精做专做强,脚踏实地,提高企业自身资金、管理、技术力量,实施品牌战略,吸引优秀的项目承包人为企业服务。
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杜绝“以包代管”。强化项目管理,提倡工程全过程管控,对于每个项目,企业都要派专人从经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工期、工程成本、劳务分配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注重项目前期招投标预控和合同管理,招投标由公司统一进行标底评估、决算,控制成本和风险,不参与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全面考虑各种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测的市场风险,在项目前期就将可能风险因素降到最低;加强项目分包、劳务、购销、租赁等合同管理,建立管理台帐,注重合同签定的细节。依托企业力量,协助项目部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对变更、催付工程款等事项进行协商,以切实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项目管理,企业还需结合自身实际,摸索新形势下的项目管理创新模式,力求降低原有模式中的风险,提高效益,寻找一条适合于建筑施工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道路。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就对项目管理模式进行了有益尝试。企业鼓励有资金实力、管理力量的项目经理组建分公司,在依托集团品牌、资源、技术和规范化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完全实现自揽任务、自筹资金、自我经营、自我发展,实现企业和项目部双赢,为企业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和口碑,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发展思路。
  (三)依靠法律途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企业自身法律保护意识,一方面规范自身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合理使用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度,通过担保增强项目经理、项目承包人的风险意识和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自觉性,从而有利于保证承包经营活动的效果。
  完善内部承包协议,做到内容齐全,条款完整,定义准确,具体详细。内部承包协议虽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对建筑公司与内部承包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发生纠纷,建筑公司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内部承包协议要求内部承包人承担责任,从而转移风险。
  依法行使追索权。对内部承包人因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形成的债务,应依据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实行过错追究制度。将有关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一旦发生风险而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加强建造师分会建设,借助行业协会平台,建立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承包人诚信档案,倡导并完善建造师执业的自律机制。
  实现行业内资源交流与共享,各企业对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来规避、控制经营风险等方面分析、交流经验,从具体个案中吸取教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规范化管理模式,避免问题重复发生。
  (五)加强行业监管
  建筑市场经过多年整治,已逐步趋于规范,但仍存在着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希望政府部门能加强监管,严格规范招投标市场,审查招投标文件,对存在明显不合理条款的招投标合同不予备案,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加强行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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