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2页
(二)在施工阶段,光明监理公司的施工监理规划编制后递交了业主,其部分内容如下: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质量的事前控制内容如下: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2)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①审查总包单位的资质;
②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5)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①工序完成后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采取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的工程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⑤擅自将工程分包;
⑥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⑦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而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⑧其他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审核签证施工措施费,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3)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支出费用的分析比较;
(4)准确测量实际完工工程量,并按实际完工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
问题:
1、监理单位讨论中提出的监理规划的作用及基本原则是否恰当,其基本内容中你认为哪些项目不应编入监理规划?
2、给业主提交监理规划文件的时间安排中,你认为哪些是合适的,哪些是不合适或不明确的?如何提出才合适?
3、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应掌握和熟悉哪些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4、监理规划中规定了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查,请问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安排在什么时候审查?
5、如果在施工中发现总包单位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擅自将工程分包,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置?
6、你认为投资控制措施中第几项不完善,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