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中有关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一、怎样登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答:凭企业锁登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网站,进入首页“注册大厅”,登陆“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二、取得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会失效吗? 
答:不会,申请人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后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属逾期注册申请,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三、注册有效期满如何办理? 
答: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四、注册证书和印章过期自动失效的,应如何办理? 
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在有效期满后,其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失效,需继续执业的,应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五、办理注销手续后,还可申请重新注册吗? 
答:被依法注销注册者,当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要求后,可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六、变更专业有何要求? 
答: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此项填表,不需另附),以及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七、为什么递交的书面资料没有条形码? 
答:资料填写完毕,点击上报后打印出来的书面资料就会产生条形码,先打印后上报的,就不能产生条形码。申报的材料要求产生条形码。  

八、申请专业变更是否要交执业专用章? 
答:申请专业变更交注册证书不用交执业专用章。申请单位变更和单位更名的,交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九、从系统中看到申报状态是省级已审批,而部级状态为“材料未到待受理”的,是什么情况? 
答:是省级已审核完毕,资料送往建设部。当建设部开始审核资料的时候,状态会是部级审核中。  

十、从系统中看到已批准注册,就能到省级主管部门领取证章吗? 
答:证章是获批准后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发放到省里的,要在注册中心的网站上“证章领取”一栏查阅到名字的,才能来领取。  

十一、要修改企业基本信息,怎么申请? 
答:先在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申请,然后以公司的名义再将书面申请发传真到83754622。  

十二、网上资料填报有误,如何处理? 
答:以公司的名义提交书面退回网上资料的申请再传真到83754622。   

十三、申请单位更名业务的,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申请单位更名业务的前提,是系统中所有注册人员其他类别的注册已办理完毕,而且要所有注册人员同时办理单位更名业务。  

十四、在注册管理系统中填报时遇到不会操作的问题,该怎么办? 
答:注册系统首页的联系电话中,有“技术答疑电话”,可直接与其联系解决。  

十五、注册所需材料在哪里查阅 
答:我们网站的“注册大厅”里,有各专业各类别注册所需材料。  

十六、审批结果除了系统申报锁中查看,还有什么途径查询? 
答:可登陆“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在“注册监理工程师审批结果中查询”。  

十七、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上,继续教育课程中“逾期初始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区别是什么? 
答:取得资格证书超过3年没有申请初始注册的,学“逾期初始注册”;被依法注销后,符合初始注册要求的,学“重新注册”。  

十八、一个人有几个类别的注册,在变更注册时候,因重复注册问题,注册申报不予通过,该怎么办理? 
答:可视自己实际工作需要,先确定需变更的专业,再把其他类别的注册先申请办理注销。注销后,方可办理需变更专业的变更注册,而其它专业在符合初始注册的情况下,再提交申请初始注册到同一个单位。  

十九、监理工程师注册的相关文件有哪些? 
答:《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在注册中心网站综合消息里可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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