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成熟期电子商务模式分类广阔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2011年,互联网信息碎片化以及云计算技术愈发成熟,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出现,i-Commerce(individual Commerce)顺势而出,电子商务摆脱传统销售模式生搬上互联网的现状,以主动、互动、用户关怀等多角度与用户进行最早出现在70年代,而中国的电子商务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限制,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但,在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脚步非常之快,十年之年,电子商务的发展经历起步期,雏形期,发展期,稳定期,2010年,电子商务进入了成熟期。

          电子商务分门别类,现在广泛的运用在领域上的模式以B2C(Business to Consumer)、C2C(Consumer to Consumer)、B2B(Business to Business)的模式最多。此外,电子商务还有以下发展模式,C2B(Consumer to Business)、C2G(Consumer to Government)、M2C(Manufacturers to Consumer)、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B2M(Business to Marketing)、BMC(Business Medium Consumer)。甚至是深层次沟通的阶段。电子商务的实现有依赖于全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认同,以及电子商务运作环境的改善。

      电子商务的概念D2C(Designer-to-Customer)、SNS-EC(Social Commerce)。

      C2B(Customer to Business)即消费者对企业,C2B模式的核心,是通过聚合分散分布但数量庞大的用户形成一个强大的采购集团,以此来改变B2C模式中用户一对一出价的弱势地位,使之享受到以大批发商的价格买单件商品的利益。目前国内很少厂家真正完全采用这种模式。

       C2G(Consumer to Government)消费者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指的是政府对个人的电子商务活动。这类的电子商务活动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然而,在个别发达国家,如在澳大利亚,政府的税务机构已经通过指定私营税务,或财务会计事务所用电子方式来为个人报税。这类活动虽然还没有达到真正的报税电子化,但是,它已经具备了消费者对行政机构电子商务的雏形。

       M2C(Manufacturers to Consumer,生产厂家对消费者),生产厂家(Manufacturers)直接对消费者(Consumers)提供自己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一种商业模式,特点是流通环节减少至一对一,销售成本降低,从而保障了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质量。

       B2G(Business-To-Government,商家到政府),B2G服务的网站可以提供一个单一地方的业务,为一级或多级政府(城市,州或省,国家等等)来定位应用程序和税款格式;提供送出填好表格和付款的能力;更新企业的信息;请求回答特定的问题等等。

      B2M(Business to Marketing),指面向市场营销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公司或电子商务是其重要营销渠道的公司)。B2M电子商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核心而建立起的营销型站点,并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渠道对站点进行广泛的推广和规范化的导购管理,从而使得站点作为企业的重要营销渠道。

      BMC(Business-Medium-Consumer),指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搭建的一个空中的纽带与桥梁。它是一个多维的、可以无限转换的连接点,将网站与消费者、机构与终端、企业与渠道代理商,根据不同的需求有机、立体地结合,形成利益互动,打造共赢的一个大同的平台。是B2M和M2C的一种整合电子商务模式,即B2M+M2C=BMC(M=Med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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