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加工”的含义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问题编号:[164749]


问题标题:“加工”的含义


问题内容:你好,我们是一家外资企业,现外方管理人员对“加工”这个词在海关的定义不太理解。请问对保税料件进行分捡、包装、贴标签算不算加工?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海关总署令第195号)规定,“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另外,是否允许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是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的,为此,请贵司就相应加工是否允许开展加工贸易事宜咨询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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