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助理医师可考证执业

发布时间:2012-05-08 共1页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解决我区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现象,从今年起,我区将决定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这是记者昨日从柳州市卫生局了解到的。

  全区14个市均纳入试点范围。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需求,且通过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及医师招募、定向培养等方式不能有效解决的乡镇卫生院,均可自愿参加试点。考试主要针对对象是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经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与201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同步网上报名,同步组织实施。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试点考试类别为临床和中医(指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2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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