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08 共1页

  我省今年将开展全国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同时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人员,可以参加试点考试。

  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与医师资格考试同时进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此次考试设临床和中医(有规定学历)2个类别,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程序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考生报名时应当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科目包括实践技能和医学综合笔试。

  据悉,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用于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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