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补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8 共1页

  由于“全省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会议”2011年3月28日在济南召开,所以我市传达会议新精神于2011年3月29日才正式公布,导致部分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未能及时进行网上报名,针对以上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对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人员于2011年4月13日、14日进行网上补报,补报期间不接受个人报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材料及资格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枣医考办[2011]2号)文件执行。由于网上报名结束考生自己无法上传照片,请各卫生院在补报期间用U盘或光盘等电子存储设备按照相应格式(1.小两寸免冠照片;2.照片文件格式必须是。jpg; 3.文件大小必须在25K(25600字节)到40K(40960字节)之间;4.照片标准尺寸应该是390(宽)*567(高),真彩24位。)存放照片的电子版,由考点点负责上传。补报期间只接受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补报,其它情况不予补报。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枣庄考点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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