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19 共1页
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相关规定,参加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医`学教育网整理。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