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内不得参加公卫医师考试

发布时间:2011-10-18 共1页

  百分百考试网学员提问: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公卫医师考试的行为有哪些?

  百分百考试网老师回复: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公卫医师考试的行为如下:

  (一)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在规定时间内不在答卷上填写本人信息或者填写他人身份信息的;

  (四)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的;

  (五)将试卷、答卷或者涉及试题、答案内容的材料带出考场的;

  (六)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七)同一类别同一考场实践技能考试主观题答卷答案雷同的;

  (八)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或电子作弊设备的;

  (九)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威胁、侮辱、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十)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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