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

发布时间:2011-10-18 共1页

  (一)警告;

  (二)终止考试;

  (三)通报批评;

  (四)取消单元考试成绩;

  (五)取消当年考试成绩;

  (六)取消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人员资格;

  (七)考场或考点考试成绩无效;

  (八)取消考点承办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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