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09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8 共1页

烟医考办函〔2009〕1号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4号公告及山东考区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烟台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3月22日,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

  (一)网上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按要求正确填写考生报名信息。

  (二)采集上传照片

  考生自行采集并上传彩色数码照片。

  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

  (三)打印表格

  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并上传照片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同时下载、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试用单位印章。

  二、现场确认报名资格

  考生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提交档案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3月24日-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胜利油田烟台疗养院3号楼三楼会议室(乘1、5、7、18、23、50、52、53、55、60路车到海滨小区站下车)。

  (二)需提交材料

  1、基本材料:网上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及《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每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3、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持民营医疗机构、门诊部(所)及厂企医院(卫生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年度考核合格证明》者,还须提交该机构同类别指导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莱阳市、蓬莱市、牟平区:3月24日、30日,4月3日、10日;

  莱州市、芝罘区、开发区、福山区:3月25日、31日,4月7日、13日;

  龙口市、栖霞市、市直及其它单位:3月26日,4月1日、8日、14日;

  海阳市、招远市、莱山区:3月27日,4月2日、9日、15日;

  长岛县:3月24日-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四)缴纳相关费用

  按照鲁价费发【2005】112号文件规定,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缴纳报名费10元,实践技能考试费180元,共计190元。

  咨询电话:6291875

 

山东省 烟台市卫生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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