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医师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1-10-18 共1页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以下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6、提交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百分百考试网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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