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须知

发布时间:2011-10-18 共1页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类、法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技术类等相关类和药学类、管理类毕业生;

  3、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方向的;

  4、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医|学;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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