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18 共1页
各相关单位:
2009年度报考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人员的医师资格理论考试准考证已从市局领回,请及时到本单位(各村卫生室到当地乡镇卫生院)领取。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迅速到局医政股领取,并将准考证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各诊所报考人员可以直接到卫生局医政股来领取;请人代领的,需出示相关代领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