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09年中考招生实行重大改革

发布时间:2014-05-27 共1页

  金昌市中考招生实行重改革,从今年起,中考结果不再以传统的分数方式公布,而是以等级制呈现。原始分数不再对学校和学生公布,学校也不以原始分数对学生进行排序。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的。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和谐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改革的意见》。《意见》突出中考考试科目的全面性,招生共设置三个科目。一是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等9科,考试结果按30%计入中考总成绩;将体育成绩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二是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由学校组织考查,考试成绩按“合格”和“不合格”划分。三是考核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由县、区、金川集团公司总校分别组织进行,考核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中考总成绩等级化,原则是按当年高中阶段招生报考人数的比例划分,分为A+、A、B+、B、C+、C、D+、D、E+、E十个等级。统考科目的等级划分原则也是按考试人数比例划分,由高到低为A、B、C、D、E、F、G、H八个等级。各高中学校在按等级招生中,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D+以上(含D+),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以上(含C),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查成绩均达到C以上(含C)和“合格”,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但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该校最低录取控制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需达到B以上(含B)。 
  今年是中考成绩以等级制呈现的第一年,也是中考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将制定周密、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高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划定区域招生,严禁采用不正当手段抢生源、超范围、跨区域招生;各地、各校高中招生办法须经市教育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实施,招生办法、程序、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把高中招生工作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做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