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06 共1页
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子女高中阶段毕业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录取模式改革试点相关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落实好《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教育移民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从今年起,在我区3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试行面向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子女高中阶段毕业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生态移民子女考生的身份确认审核工作正在进行,通过网上填报志愿方式提交注册入学申请的工作即将开始。为使社会各界和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子女考生及家长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掌握此项惠民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宁夏教育考试院就此项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1.此项招生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在我区3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试行面向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子女高中毕业阶段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全国和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的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工程,从根本上解决中南部地区贫困问题的一项重要的惠民举措。通过改革试点工作,旨在充分发挥教育在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开发民智和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为中南部地区移民摆脱贫困、走出大山、走向富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分类入学”的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积极探索既要有利于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需要,又要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高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教育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今年,哪些考生可向区属试点高职院校提出注册入学申请?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具备向区属试点高职院校提出注册入学申请的资格:
(1)凡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我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录取或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文凭,参加我区2011年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且未被录取的《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教育移民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生态移民范围,即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同心县、泾源县、盐池县、海原县、沙坡头区等9个县(区)的91个乡镇684个行政村1655个自然村的宁夏户籍生态移民子女考生;
(2)凡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我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录取的宁夏六盘山高中和宁夏育才学校应届宁夏户籍山区考生;
(3)宁夏六盘山高中和宁夏育才学校秋季已升入高三年级,且已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合格等级的宁夏户籍山区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升入区属试点高职院校继续就读(“2+3模式”)的。
3.今年,我区确定在哪些高职院校进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录取模式改革试点,招生计划是多少?招生专业有哪些?
今年,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区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进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上述三所试点院校今年共安排350个计划定向到中南部生态移民地区,用于招收生态移民子女考生(含六盘山高中和育才学校)。
今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安排定向招生计划200个,定向招生专业为“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中药制药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园林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兽药生产与营销”等13个专业;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安排定向招生计划75个,定向招生专业为“物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等3个专业;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安排定向招生计划75个,定向招生专业为“酒店管理”、“清真烹饪与营养”、“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等6个专业。
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即统招)专业学习。
4.如何办理注册入学录取手续?
注册入学录取过程包括“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环节。
(1)考生申请。符合自主招生注册入学条件且已办理过正式高考报名手续的生态移民子女考生和宁夏六盘山高中、宁夏育才学校应届宁夏户籍山区考生,通过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填报志愿,提交注册入学申请。今年,网上填报志愿提交注册入学申请的时间从9月21日上午8时开始,9月23日下午18时截止,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填报志愿,提交注册入学申请。
宁夏六盘山高中、宁夏育才学校秋季已升入高三年级,且符合注册入学条件,自愿通过“2+3模式”继续升学的宁夏户籍山区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审核证明、就读高中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和学分修习证明、宁夏教育考试院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于9月20日,由就读高中学校统一组织,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管理办法,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手续。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务必于9月21日,通过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填报志愿,提交注册入学申请。
(2)院校审核。试点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该院校预录考生。今年,院校审核的具体时间为9月25日。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查询本人所申请院校的预录结果。
(3)考生确认。凡被区属试点高职院校预录的考生,必须选择确认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今年,考生确认的具体时间为9月27日上午10时至下午16时,被院校预录的考生,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确认。
5.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几所试点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可以填报几个专业?填报了某所院校,是否就一定可以被该院校录取?
每个考生在每一轮申请时只可以选择一所试点院校,在每所院校志愿中,根据院校提供的定向招生专业,最多可选择填报6个专业志愿。由于每所试点院校用于生态移民子女考生注册入学的定向招生计划是有限的,如果向该院校提交注册入学申请的考生数大于其定向招生计划数时,必然就有一部分考生无法被该试点院校录取。如果向该试点院校提交注册入学申请的考生数小于其定向招生计划数时,除考生本人专业不服从调剂或身体等条件不符合所申请院校《招生章程》规定而不能被录取外,原则上考生都会被该试点院校录取。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试点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6.是否所有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生态移民子女考生提出注册申请后,均可通过注册入学进入区内试点高职院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
目前,我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仍严格实行计划管理。今年,我区在普通高校招生总计划量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为3所试点高职院校专门安排了350个计划,定向招收生态移民子女考生。由于招生计划所限,招生院校按照院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后,超出额定计划数未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将不能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但考生可申请进入区内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接受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可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教育移民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1】74号)中规定的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
7.如何确保注册入学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无论采取哪种录取模式,公平、公正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为确保注册入学录取改革的公平公正,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生态移民子女考生身份资格的审查工作,严防考生身份资格造假。建立了县(区)移民办、公安局联合初审确认,自治区移民局复审的两级审核工作机制;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我们将严格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实行乡(镇)、县(区)、自治区三级公示制度,同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宁夏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县(区)确认上报的所有生态移民子女考生名单、公布试点院校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并在自治区移民局和自治区教育厅设立申诉和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移民局电话:0951-6731593,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室电话:0951-6043632);三是严把录取审核关。严格按照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审核、择优录取。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和试点院校网站查询各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
8.通过注册入学录取的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子女考生进入我区试点高职院校后能否享受自治区的优惠政策?
自治区对“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子女高中毕业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培训,实行补助生活费政策。凡参加区属试点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被正式录取的生态移民子女考生,在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考生同等待遇的同时,可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教育移民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1】74号)中规定的“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3000元”的优惠政策。
9.通过注册入学录取的宁夏六盘山高中、宁夏育才学校考生进入试点高职院校后能否享受自治区的优惠政策?
宁夏六盘山高中、宁夏育才学校应届宁夏户籍山区非生态移民子女考生通过注册入学录取进入高校后,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考生同等待遇;生态移民子女考生在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考生同等待遇的同时,可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教育移民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1】74号)中规定的“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3000元”的优惠政策。
进入“2+3模式”学习的宁夏六盘山高中、宁夏育才学校宁夏户籍山区非生态移民子女学生通过注册入学录取进入高校后,在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考生同等待遇的同时,在高校就读的第一年享受原所在高中学校就读时的国家补助政策,从第二年开始与其他在校学生同等待遇;生态移民子女学生,从进入高校就读的第一年起,在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考生同等待遇的同时,可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教育移民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1】74号)中规定的“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3000元”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