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2年法律(非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招生规模
  具体招生人数将于2012年3月中旬确定,并在复试前向参加复试考生公布。2011年,我校招收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192人,我校招收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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