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7-11 共1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首问题
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首认定有两种相反的观点。一是肯定说。该观点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存在自首的情形。由于本罪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案件,因而对行为人自首的认定具有特殊性。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本身不存在自首,但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行为人可以因交代获取巨额财产的犯罪情况而成立自首。具体地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行为人自首的认定,应以其获取巨额财产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行为人不论是在被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前或者是在服刑期间,交代了巨额财产的犯罪来源,都应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总则规范适用于所有刑法分则情形的原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该存在自首,但是,由于本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其自首也具有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