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7-11 共1页
中报确认与计量原则
中期财务报告中,各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标准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企业财务报告的频率不应当成为影响其年度结果的计量。
对于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除了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计或者递延的之外,企业都应当在发生时当即给予确认和计提,不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预计或者递延。这些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应当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等的规定。(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对于会计年度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除了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提或者待摊的之外,企业都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预提或者待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