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7-11 共1页
(1)如果有理由相信所审阅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追加的或更为广泛的程序,以便能够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或确定是否出具非无保留结论的报告;
(2)在实施审阅程序后,如果获悉在审阅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有不正确、不完整,或者在其他方面不能令人满意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其认为必要的更为广泛的程序;
(3)在扩大询问范围和获取额外解释之后,如果仍然存在重大疑问,且该疑问可能显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其认为必要的追加程序,以便能够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或确定是否出具非无保留结论的报告。由于财务报表审阅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较低,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追加程序应当限于形成审阅结论所必需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