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度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交表通知
一.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考生(省直报名点):请参加2009年度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于3月9日-12日到所在市人事局考试机构提交考务文件(粤人考[2009]84号)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试大
二.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请将参加2009年度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报名资料和报考资格审核情况报告,于3月12日之前报送(寄)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0一0年三月四日
特别提醒:在各市报名点报名的考生不须直接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资料,由各地考试机构统一上报考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