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2009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发布时间:2013-11-04 共1页

贵州省关于2009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9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社厅发[2008]75号)、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下半年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贵州考区的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时间
  2009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贵州考区只设英语1个语种。笔译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负责。口译考试暂停,如考生希望同时参加笔译和口译考试,可前往就近省区报名.
  笔译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11月15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免试条件
  1、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贵州考区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请开通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于2009年6月1日― 30日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填写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小10-20kb之间)。技术咨询电话:6810676。
  2、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3、考生在网上缴费、确认后,于2009年11月1日- 14日16:00时前上网打印准考证。
  4、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时,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5、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三、考试用书
  有关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均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同时自愿预订考试用书。
  四、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场设在贵阳市。
  五、报名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5]8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二级笔译550元,三级笔译460元)。
  六、其它有关事项
  1.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主观题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汉英词典各一本。
  2.证书发放
  参考人员通过相应级别规定的考试科目,即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全国有效。
  考生可在60天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在考试3个月后持本人准考证到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合格证书。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贵州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9年 3月25日印发

  附件: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姓名

性别

所在学校

身份证号

学号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学校教务处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合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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