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09〕55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各高等院校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9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我省只进行英语一个语种的考试,考试时间为11月14、15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
(一)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4。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于9月8 -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候。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9月24日前将上述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汇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报名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笔译考试报名及考场设置
2009年下半年笔译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网上缴费。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最后进行网上确认缴费完成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为: 9月7日9:00-17日16:00。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009年下半年笔译考试考场统一在济南市设置。
(二)口译考试报名及考场设置
凡参加英语口译考试的报考人员,一律到山东师范学外语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4716房间,联系人:单涛,联系电话:0531-86180084)报名。
口译考试相关事宜请按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级别、专业或填涂错科目代码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注意。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为:二级笔译530元,三级笔译44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汉英、英汉词典各一本。
六、考试用书
有关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68995947,68328249。
七、组织实施
各市、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加宣传力度,严格考务要求,确保2009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