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

发布时间:2013-11-04 共1页

关于报送二OO九年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外文职改字[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职改)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有关企业集团(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
  为继续贯彻原国家人事部《关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2]5号)精神,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现将2009年报送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报送材料须经过所在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委托或经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同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材料报送中国外文局职改办。
  (一)单位提供材料
  共2项。不用装订,报材料时一并交来。
  1.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一个单位有多人参加评审的,出具1份委托函即可。
  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务。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可以走机要交换的请注明交换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2.破格申报人员须由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为其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文件复印件(简称“破格文件”)以及《破格申报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
  (二)资格材料(A袋)——申报人员提供
  共7项。其中2-7项资格材料用A4纸复印,按顺序活页装订成册。首页要有姓名、申报职称、工作单位及各项材料明细目录。该册和“破格文件”以及《破格申报报告》(上款第2项)一起装入信封(或档案)袋,并按要求在袋面粘贴统一格式的《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附件一)。袋面需注明“A袋”,编号由中国外文局职改办统一排序。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一式2份。
  该表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发,须用B5纸打印并沿左侧装订,如个人制作电子版评审表,需严格按照本表原件内容制作。如表内“业绩登记”和“单位推荐意见”栏目不够书写,栏中内容可在B5纸上打印、粘贴,并需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要求有申报人员近三年以来各年度业务考核结果即考核等级,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每人1份。
  符合各省或各部委免试条件的,需按提交有相关规定的文件复印件以兹证明,并由省或部委职改部门出示同意免试公函1份(需加盖公章)。
  3.相应等级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各相应模块合格证)复印件,每人1份。
  符合各省或各部委免试条件的,需提交有相关规定的文件复印件以兹证明,并由省或部委职改部门出示同意免试公函1份(需加盖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每人1份。
  5.学历证书(指国民教育系列)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
  6.现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
  复印件要有照片、任职职务和日期页。
  7.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意:获奖证书上应有申报人姓名,如只有书名或刊名,请复印原书或刊的封皮或版本记录页,以说明该获奖译著或译文与本人有关。
  (三)业绩材料(B袋)——申报人员提供
  共6项。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凡一件多份且需盖章的,可在1份上盖章后复印,该册按顺序活页装订),每册封面要有姓名、申报职称、工作单位及各项材料明细目录。上述6项根据份数分别装入20个信封(或档案)袋。并按要求在袋面粘贴统一格式的《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附件一,同A袋封面)。袋面需依次注明“B—1袋”、“B—2袋”、“B—…袋”、“B—20袋”。编号由中国外文局职改办统一排序。
  1.《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简表》(附件二),加盖用人单位或档案管理机构公章(20份,每份1袋,分别装入“B—1袋”至“B—20袋”)。
  2. 中文《个人业务自传》(3000字左右),所述内容属实并需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容保持一致。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要对《业务自传》进行审核,并在自传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公章(20份,每份1袋,分别装入“B—1袋”至“B—20袋”)。
  业务自传主要内容为:简述个人业务成长经过;近5年来的主要业务成就;翻译业务心得体会。
  版式要求:字体仿宋_GB2312 、字号小三号、行距1.5倍。
  3.外文《个人业务自传》(英文10份,每份1袋,分别装入“B—1袋”至“B—10袋”;其他文种2份,每份1袋,分别装入“B—1袋”、“B—2袋”)。
  版式要求:字体Times New Roman 、字号小16号、行距1.5倍。
  4.代表本人翻译水平的译文原稿(英文10份,每份1袋,分别装入“B—1袋”至“B—10袋”;其他文种2份,每份1袋,分别装入“B—1袋”、“B—2袋”)。
  节选2000字以下,中外对照,按照原文在前,译文在后的顺序装订,须由人事部门审核,证明为本人所译,并加盖单位公章。
  5.代表译著(稿)1-3部,或公开发表的译文3-5篇(1份,装入“B—1袋”)。
  所提供作品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作品,中外对照,按照原文在前,译文在后的顺序装订。与人合译的要注明本人所译章节。要求同时附带版权页或加盖单位、出版机构公章。
  未公开发表的作品,须由人事部门审核,证明为本人所译,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电子版材料——申报人员提供
  1.以个人业务自传为内容的口语录音或口译现场录音。
  格式要求: mp3 或wav
  2.(三)中规定的《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简表》电子版。
  3.(三)中规定的中文《个人业务自传》电子版。
  版式要求:字体仿宋_GB2312 、字号小三号、行距1.5倍
  4.(三)中规定的外文《个人业务自传》电子版。
  版式要求:字体Times New Roman 、字号小16号、行距1.5倍
  二、需请专家鉴定语种
  参评人申报语种如不属于英、法、德、日、俄、西班牙、阿拉伯语,须向评委会提供两位以上同行专家(具备译审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联系方式以资鉴定。由中国外文局职改办负责联系同行专家鉴定事宜。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要求参评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
  2、报送纸制版材料前请先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
  fanyipingshen@china.com.cn
  3、相关表格可到下列网站下载:
  中国外文局网 www.cipg.org.cn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考试网 www.catti.net.cn
  四、报送评审材料时间
  8月1日—8月31日。
  五、评审时间
  拟于第四季度进行。
  六、联系方式
  1、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街24号中国外文局职改办
  2、邮编:100037
  3、联系人:杨英姿、马玉涛、江平
  4、联系电话:68992959、68992006(传真)  
  附件:1、《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
   2、《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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