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作弊工作关系考试的公平公证,是司法考试核心工作之一。根据《河北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要点》要求,对这项工作进行探讨研究。
一、现行作弊方式
目前作弊方式主要有:夹带、抄袭、使用通讯工具、使用特定电子设备、冒名顶替等几种。
夹带、抄袭作弊。该方式为传统作弊方式,具有随机性强、动作明显、不易隐蔽的特点,监考人员通过连续不间断的监控,可及时发现考生的作弊行为并进行处理。
使用通讯工具作弊。2013年市司法局对手机安全信号屏蔽器进行了大力投入,可以对考点大楼内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的无线通讯信号予以有效屏蔽。《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作了相关规定,考试实施中监考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组织考试。
使用电子设备作弊。这是当前考试中应重点防范的一类作弊形式,具有隐蔽性强、不易察觉的特点。监考人员应严密注意考生姿态,如果某考生考试前期一直不答题,考试开始一定时间后神情非常专注或者总专注其某个文具并快速答题,应引起高度警觉,可检查其文具或报告考务办公室携带金属探测仪器对其检查。
冒名顶替。此类作弊也是现阶段重要的作弊方式之一,有枪手替考和互相顶替两种方式,此类方式作弊者往往做贼心虚,工作人员加强检查一般能够察觉。
二、反作弊工作策略
反作弊工作是一个整体系统,应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认真组织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是监考人员熟悉作弊方式,掌握作弊行为处理方法的课堂,应合理安排培训方式,在组织监考人员学习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监考工作规则等制度的同时,通过讲解、演示等方法讲明常见的作弊手段、识别方法和处理程序,提高监考人员的工作能力。
培训还应鼓励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辱使命。
(二)加强管理,把握重点
《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了考试实施各节点的工作内容,应把握重要节点做好防作弊工作。
进入考点环节:检查考生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是否齐全,同时检查本人与证件照片是否一致,察看身份证件真伪,必要时用身份证识别仪进行核实。此环节涉及同时做好进入考点的秩序管理和考生的身份验证工作,需配足领导力量、工作人员和技术器材。
进入考场环节:由监考人员对考生证件是否齐全、证件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进行核实。
考试实施中:再次核实考生身份。
通过上述环节一般可有效筛查出替考人员,为反作弊工作打下良好开端。
考试过程中主监考应始终位于前台,三人采取两固定、一流动的监考方式,全方位对考场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发现考生表现异常或有作弊行为时,要注意掌握证据,及时进行处理。
(三)加强技术设备支持
一是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努力实现考场具备视频监控系统的监考模式。二是由无线信号监控车对使用电子设备的作弊方式进行有效监控。三是考试机构应配备摄像机、录像机、金属探测器等器材,保证查办案件的需要。
衡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