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司法局 国家司法考试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一、什么是国家司法考试?
 
  答: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由司法部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办理资格证书的方式,故又称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考生成绩合格并通过审核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为什么要参加司法考试,参加司法考试有什么好处?
 
  答:国家组织司法考试,首先是法律职业和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就我市而言,从2002年首次司法考试以来,目前只有878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远不能满足我市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市场的需要。二是就业的需求。法律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因此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对相关人员是一种就业渠道。三是普及法律知识的需求。参加司法考试能促使并带动一大批公民学习法律知识,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群体,为建设法治衡水、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即使参加司法考试没有通过,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也有很大帮助。
 
  三、我市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
 
  答:自2002年以来,我市成功举办了12次国家司法考试,累计有5838人报名,878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一般年度及格率在13-15%,通过率较低一方面说明通过司法考试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
 
  四、司法考试的时间和内容
 
  答: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是每年的9月份第三个周末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考试内容以司法考试大纲为准,一般在每年的4月下旬发布。因每年的考点多少有增减,所以大纲内容一般都会有变动,但重点内容基本不变。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五、司法考试总分多少?合格分数线多少?
 
  答:司法考试共四卷,每卷150分,总分600分。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从历年情况看,一般合格线为360分,放宽条件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合格分数线根据情况每年可能变化。
 
  六、司法考试报名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七、什么时候开始报名?报名方式?
 
  答:详细情况可以登录有关网站查询。司法部一般每年6月初发布公告,6月中旬开始网上报名,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八、可以异地报名参加考试吗?
 
  答:可以。原则上报名参加考试是在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九、放宽条件地区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名吗?
 
  答:考生户口所在地是司法部公布的放宽条件地区的,可在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在工作生活地报名。
 
  十、如何提高司法考试成绩?
 
  答:根据往年高分通过分数线的考生经验,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考试心得:
 
  1、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决定参加司法考试前,应尽可能多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现有政策、报名条件、报考流程及自己的职业方向,以便统筹安排学习,规划自己的未来人生。对于参加2014年司法考试的考生,可以登录司法部门户网站或“学法网”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参考价值较大。
 
  2、充分利用历年真题。一定要亲自动手“做”,不能简单的阅读。“做”的方法,可以“做”备考前的摸底测试题,可以“做”备考过程中的同步测试题,还可以“做”完成一个阶段复习后的模拟考试题。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做”题方法,要综合使用。做题只是手段,目的是巩固所学知识、查缺补漏。
 
  3、针对不同的学科要采取不同的备考方略。(1)卷一中的法治理念、法理、法制史、宪法、职业道德学科以司法部三大本教材为主要依据进行复习,其中宪法和职业道德辅以法条即可。经济法部分以法条为主,涉及不明白的条文可以辅以司法部三大本的教材进行查询理解。(2)卷二中的刑法部分,应以教材与法条并重,关于刑法总则的理论把握应在全面复习教材的基础上,着重学习刑法论中的刑法解释。刑事诉讼法部分学习以法律条文为主,教材为辅,特别是相关司法解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应以教材与法条并重,特别注意学习教材中关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理论。(3)卷三中民法的学习,应以教材与法条并重。考查的重点在民法总论中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判断、民事权利、民事主体、民事行为等;分则则集中在物权法、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上。民事诉讼法的学习,以法条为主教材为辅,特别注意学习相关的司法解释内容。商法的学习,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强化对法律条文的学习。
 
  4、“二八定律”同样适用于司法考试。从考试内容上讲,尽管司法考试涉及内容庞杂,但百分之八十的分值却集中在百分之二十的内容中。新大纲对上一年大纲所作的新增考点、变动考点,为保持考试的稳定性,数量不大,但每年必然成为考查目标。同时,新大纲删除考点,可不必再浪费时间学习。列入大纲的新增的法律文件,几乎每年都会有新增的二三十件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必将为当年考试所关注,考查分值少则几十分,多则近百分,不可小觑。
 
  5、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辅导班。可以面授也可以选择网络辅导。
 
  十一、目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答、1、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复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学习计划,把每部法律、每个章节固定到每个时间段,坚持不懈的做好执行。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做到两不误、两收益。学习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首尾兼顾,结合好历年真题,争取有所突破。2、关注考试信息,做到有的放矢。及时了解司法考试政策法规及考试信息动向,做到心中有数。
 
  国家司法考试科王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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