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报名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问:上传电子照片有何要求?
 
  答: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作为准考证、报名表及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资格证书等唯一使用的照片。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须清晰完整。照片须显示双肩双耳,不得佩戴首饰。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文件大小为40KB—100KB.考生可通过下载照片编辑软件及照片制作说明,按步骤操作即可。上传照片并经审核后,将予以网页或短信提示,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照片。
 
  来源: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