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非国内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能否报名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问: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能否报名?
 
  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申请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来源: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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